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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水晶市场租赁商户选铺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5-10-04    信息来源:中国东海水晶城    作者:中国东海水晶城    点击数: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海县水晶市场

关于老水晶市场租赁商户选铺的通告

2015年 第4号

    根据东海县新老水晶市场搬迁整合通告精神,老水晶市场租赁商户在新水晶城的租赁选铺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铺商户资格

    本次参加选铺的商户为与老水晶市场签订商铺(含柜台)租赁合同或其它相关协议且经公示取得选铺资格的商户。

二、选铺时间

    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21日。

三、选铺范围

    新水晶城1号馆的非招商区和2号馆的非招商区。

四、选铺规则

    根据老水晶市场租赁商户的经营位置及商铺类型不同,将商户分为:一楼精品房租赁商户、二楼精品房租赁商户、三楼精品房租赁商户以及柜台租赁商户。

1、租赁精品房商户选铺规则:

(1)选铺次序:选铺次序按照老水晶城一楼精品房租赁商户、二楼精品房租赁商户、三楼精品房租赁商户、柜台租赁商户依次进行,同一等级选铺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2)划行归市:商户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在新水晶城划定区域内选铺。所选商铺服从新水晶城的业态布局。

(3)楼层不限:老水晶市场租赁商户可不受楼层限制在本次选铺范围内进行选铺。

(4)面积对等,间数限制:原则上每位租赁精品房商户应选择与老水晶市场商铺实际经营面积相近的商铺,所选商铺间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老水晶市场的租赁间数。对于在老水晶市场有多间商铺的商户,在保证新水晶城商铺使用面积的情况下,间数服从面积。

如租赁精品房商户选择租赁柜台经营,则应在放弃选择精品房后,方可与租赁柜台商户一起选择柜台。

2、租赁柜台商户选铺规则:原则上每位商户选择柜台不得超过2节,但在老水晶市场租赁2节柜台以上的商户,可按原有柜台节数选择柜台。

选择2节或2节以上柜台的商户应在新水晶城柜台区相邻位置连续选铺,不得越位选铺。

租赁柜台的商户可以改选精品房,需在老水晶市场精品房租赁商户选铺后,从剩余的商铺中选择,每户可选1间,同时放弃选择柜台。

3、特别贡献商户选铺规则:对重点商户(仅指获得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称号的个人;获得珠宝玉石类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获得工艺美术或珠宝玉石行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个人)、向中国东海水晶博物馆捐赠展品的商户(以捐赠证书和水晶博物馆提供的名单为准,不含借展)、在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开办企业的商户、在东海县境内从事水晶商品经营销售且近三年年均纳税额为前10名的商户(商户自行申报并提供有效证明,经税务部门核实后排定),选铺时可在其所处选铺阶段享受一次优先选择权。具备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资格或条件的商户只能享受一种资格相应的政策优惠,具体由该商户自行选择。

五、选铺程序

1、商户报名信息及资格审核:组织审核老水晶市场租赁商户的报名材料。

2、信息公示:公示报名审核结果,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商户发放《新水晶城商铺抽号通知书》。

3、抽签选号:商户持《新水晶城商铺抽号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抽号,先由电脑派号确定抽取号球的顺序号,再根据派号结果由小到大依次抽取号球确定选铺顺序号。选号后发放《新水晶城选铺通知书》。

4、分批选铺:根据《新水晶城选铺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分批次组织商户选铺并签订租赁协议。

六、特别提示

    如老水晶市场租赁经营的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报名、抽号、选铺或签订相关协议的,视同放弃选铺权。

    本通告内容解释权归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东海县水晶市场。

    特此通告。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海县水晶市场

2015年10月4日